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虹口区房屋土地管理局
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
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实施以来,我局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部署,对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按《规定》要求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块。
一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(一)主动公开的内容
我局200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9条,全文电子化率达100%。其中:政策法规类信息39条,占5%;土地使用类信息23条,占3%;物业企业资质类信息71条,占9%;房屋动拆迁许可类信息26条,占3%;开发企业资质类信息26条,占3%;商品房预售许可类信息36条,占4%;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类信息15条,占2%;廉租住房类信息593条,占71%。
(二)主动公开的形式
1、通过我局“温馨虹口”网站:http://www.shhkfd.gov.cn、虹口区人民政府“上海虹口”网站:http://hkq.sh.gov.cn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“上海房地资源”网站:http://www.shfdz.gov.cn进行查阅。
2、如果上网不方便,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本机关一门式业务受理窗口(东体育会路359号一楼大厅)登记后,请工作人员将所需信息打印出来。
3、到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(一)申请受理情况统计
今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97件,其中:当面申请168件,区政府转办12件,网上申请16件。申请的内容涉及土地使用、房屋动拆迁、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等。
(二)答复情况分类统计
在197件申请中,已答复182件,申请人取消2件,其余13件正在处理中。 在已答复的182件申请中,公开的63件,占35%;部分公开的22件,占12%;信息不存在的25件,占14%;非本机关掌握的29件,占16%;申请内容不明确的4件,占2%;免予公开的28件,占15%;属非政府信息的11件,占6%。 在182件答复中,我局自行撤销原答复并重新作出答复7件。
(三)行政争议情况统计及处理结果
今年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25件,占申请总数的13%,其中维持16件,终止6件,确认违法3件;行政诉讼案件1件,原告自行撤诉。
(四)收费情况
按照市财政局、市物价局《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》,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、复制等成本费用共计116.8元(其中检索费105元,复制费11.8元)。
三、主要做法和改进措施
(一)主要做法
1、规范了工作流程。根据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及区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,我局制订了本机关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。
2、坚持便民原则。居民申请信息公开,可以在网上申请,也可以在一门式受理窗口申请,如果初次到我局申请信息公开的,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指导填表。对通过区政府网站转来的申请,我局主动以双挂号信的形式向居民寄达《登记回执》。对一些需要申请减免费用的申请人,我局制作了统一的《减免费用申请》表单,方便申请人填写。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经审核后,由一门式受理窗口通知领取《告知书》;如果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自行领取,由我局邮寄给申请人。
(二)改进措施
1、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,方便居民查阅。
2、优化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处理流程,提高处理效率和答复质量。
3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,规范行政行为,避免行政争议。
4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,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或申请事项进行详尽的解释和说明,方便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。
虹口区房屋土地管理局
二OO五年十二月
注:截止2005年12月2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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